当前位置:首页 文章详情 政策摘编 | 关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
政策摘编 | 关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
黔能源煤炭〔2020〕100号

 

四、支持煤矿关闭退出

(一)对未取得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且自愿直接关闭的煤矿,完成采矿权注销(废止)后,按初步设计(开采方案、采矿权证)规模80元/吨给予一次性奖补;仅取得采矿权证未取得初步设计(开采方案)批复的,按采矿权证规模减半予以奖补。

 

(二)对批复保留而自愿直接关闭的煤矿,未取得初步设计(开采方案)批复的,按100元/吨扣除配对关闭煤矿已拨付资金后给予一次性奖补,规模以参与重组煤矿原有产能之和认定;取得初步设计(开采方案)批复的,按80元/吨给予一次性奖补,规模以初步设计(开采方案)批复认定。

(三)对选择产能置换的煤矿关闭时不予奖补;对与未取得实施方案批复的煤矿替换保留、关闭的煤矿不予奖补;对因安全生产事故明确关闭的煤矿不予奖补。

 

上述奖补政策所需资金从省能源局现有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来源: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众号编辑:刘薇


上一篇:展贵州风采,贵州组团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下一篇: 如何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