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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设计

商标设计是确定优化性商标的创造劳动。商品命名用文字、图案表示出来就是商标。商标设计应做到体裁多样、构思灵巧、简洁明了、易读易记、鲜明醒目,别致新颖。商标是工商企业各种意向的结合体,能给商品作宣传,使消费者易于识别确认,引起兴奋、欣赏,诱发联想和想象。在设计商标时要根据市场特点、经营方式、销售对象、传播媒体的特点,运用不同的策略,以便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声望,变成无形的巨大财富。

概念
商标(英文Trade Mark 简称logo),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己已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
世界已知最早的商标是距今近千年的北宋“济南刘家功夫针”,以一只白兔图案为标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nal Proporty Organization ,简称WIPO)对商标的定义为:商标是用来区别某一工业或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的标志。
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在柏林大会上曾对商标作出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标记".
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则表述为:"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

商标特征
⑴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
⑵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 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
⑶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
⑷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 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⑸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⑹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商标符号
TM——商标符,指已经向商标局登记(申请注册)、或持有人声明拥有权利的商品商标。
SM——同上,用于服务商标。
R——注册符,指已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