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文章详情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增补入库‖省大数据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增补入库的通知
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增补入库‖省大数据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增补入库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黔企业及省属企业:

为深入开展“大数据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大数据企业项目发展,结合预算工作安排,拟增补入库一批2022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增补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支持重点与申报方式参照《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黔数〔2021〕16号)执行。

二、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1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符合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贵州省内注册1年以上,未被列入贵州“信用云”黑名单。

(二)申报项目应为在建或2022年开工项目,原则上项目完工时间应为2022年底前,重大项目完工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底。

(三)存在专项资金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可申报。已入库项目无需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级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加强增补项目审核、筛选工作,优先推荐建设成效显著、示范性强、带动效应明显的地方重点项目,原则上各市(州)、贵安新区推荐项目数量均不超过3个。

(二)省属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按照管理办法可直接向我局申报,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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