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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通知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意见》是在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国家出台的全面系统支持我省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各部门对我省的极大关心、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贵州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我省奋力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意见》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意见》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意见》从全国发展大局出发,紧紧抓住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牢牢把握我省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困难问题,对我省在全国的战略定位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内容涵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实施项目明确、支持政策具体、支持力度大、可操作性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研究吃透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委组织部要举办学习贯彻《意见》专题培训班,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轮训。省委宣传部要精心组织系列宣传报道,在全省形成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起草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和举措,明确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围绕《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省有关部门和市(州)要按照《意见》要求开展重大专题研究,谋划编制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制定实施试点示范方案,推动《意见》项目化、实物化、政策化落实;要对照《意见》明确的支持事项,加强向国家对口部门的汇报对接,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落实《意见》的配套支持政策措施,推动一批资金、项目、政策尽快落地实施。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和省考核办要将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重大督查事项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管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强化督促检查。


  四、加强对《意见》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贯彻落实《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意见》实施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意见》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具体协调联络工作,设立工作专班,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政策清单和重大项目库,按月逐项调度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同步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或工作专班,加快推进《意见》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好《意见》,事关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事关我省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事关我省各族人民群众的福祉。全省上下要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全面推动《意见》落地落实、取得成效,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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