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将2021年贵州省重点用能企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贵州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公示期: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6日
联 系 人:于筑
联系电话:0851-868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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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贵州省重点用能企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公示表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7日
来源: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