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单位及个人:
按照《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黔知发〔2022〕1号)的规定,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资料审核、信用核查、挂网公示等程序,省知识产权局研究确定,对我省以下451件高价值发明专利等进行资助(详见附件1)。
请获得资助的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拨款材料(详见附件2)送达贵阳市云岩区头桥海马冲街111号省市场监管局海马办公区新大楼三楼 309室,逾期视为放弃资助。
联系人:刘朝琴;联系电话:0851-86511475
附件:
2023年5月8日
各有单位及个人:
按照《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黔知发〔2022〕1号)的规定,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资料审核、信用核查、挂网公示等程序,省知识产权局研究确定,对我省以下451件高价值发明专利等进行资助(详见附件1)。
请获得资助的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拨款材料(详见附件2)送达贵阳市云岩区头桥海马冲街111号省市场监管局海马办公区新大楼三楼 309室,逾期视为放弃资助。
联系人:刘朝琴;联系电话:0851-86511475
附件: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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