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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199号)要求,现就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3,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有关条件。

(二)申报主体3年内(2020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需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并稳定运营3年(截至申报日期);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方式

各市(州)、贵安新区主管部门按附件2相关要求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名单,我厅收到名单后分配网上登录账号,由申报主体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所需信息。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填写的内容和材料格式应符合《办法》要求。

三、审核报送

请各市(州)、贵安新区主管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组织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前,在线打印申报材料(1式2份),和各市(州)、贵安新区主管部门推荐文件一并报送省工信厅科技处。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是引导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的重要措施。请各市(州)、贵安新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基本条件、时间节点等要求,做好组织推荐相关工作。

(二)市(州)、贵安新区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推荐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王义萍,0851-88668083

材料邮寄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185号A栋601室(王义萍收)

附件:

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pdf

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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