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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围绕省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聚焦一个优势特色品种并突出重点县市,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打造一批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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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0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围绕省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聚焦一个优势特色品种并突出重点县市,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打造一批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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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的原则,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选准优势特色主导产业,集中资金资源,着力解决好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打造一批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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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原则
——坚持主体投入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支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坚持全产业链打造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按照全产业链建设,推动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资金支持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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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目标任务
支持建成一批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转型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使之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新支撑、农业转型发展的新亮点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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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建设内容
关键:重点环节领域
关键:参与主体
关键:整体设计
关键:资金支持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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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材料报送
(1)附省级分管领导签字审批页(复印件)
(2)附省农业农村(农牧)厅党组集体研究会议纪要。
(3)附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提交的上报文件。
(4)每个集群需编制三年建设方案(附产值表及建设县市基本情况表),建设方案须严格按照《通知》模板编制。
(5)申报文件和证明材料分别装订成册。证明材料中必须有省政府出台的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或发展规划。
(6)所选产业需具体到品种,不得申报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性产业。
(7)全产业链总产值超100亿元,西藏和新疆超50亿元。
(8)集群建设区域跨地市、多县布局。
(9)集群范围内有2个以上(含2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0)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内容不得出现《通知》要求的负面清单内容。
(6)—(10)项出现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评审资格,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