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文章详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入库项目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工作的通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入库项目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工能局)、各有关企业,厅机关各处室:

2021年6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并对各地入库项目进行了预评审。为做好2022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下达工作,现拟开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材料补充完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各专项资金管理处室根据《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强对入库项目的符合性审查,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诚信状况等。

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各专项资金管理处室对照《2022年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2年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入库项目要件审查,确保入库项目申报要件完整齐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除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转移支付和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外,专项转移支付要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六十日内下达。按照上述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2月18日前完成入库项目申报材料补充完善工作并提交到省级审核层面,厅各专项资金管理处室要在3月7日前完成入库项目最终审核并做好上会准备,高质量推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

四、专项资金下达后,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谁组织、谁监管”的原则,持续抓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后续跟踪和过程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2年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2.2022年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docx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1日


上一篇: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企业上云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